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开展建筑物外立面雨棚和防护网专项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城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建筑物外立面不得设置影响消防安全和损害城市形象的雨棚、防护网、遮阳伞、花架等设施或建(构)筑物。对上述已设置的设施或建(构)筑物依法限期拆除;对确需设置防护网的改造为隐形防护网。
二、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明月大道、牡丹大道、文笔大道、长安大道、三合大道南段、南阳大道西段、桂东大道南段、桂西大道、凤山路、财富路、青年路等道路沿线建筑物外立面整治;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马蹄路、人民西路、明月一路、明月二路、月阳路、工农南路、工农北路、新华街、白银路等道路沿线建筑物外立面整治。
三、广大市民应积极响应,配合整治工作;党员干部要宣传发动,带头自行整改;物业企业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引导。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的职务,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垫江县城市管理局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垫江县公安局
垫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