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垫江县
第二批“无疫小区”的通告
(2022年第69号)
根据垫肺炎组发〔2022〕26号文件要求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八十三次总指挥长工作调度会精神,按照“自愿申报、成熟即报、即报即评、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无疫小区”创建。按照“辖区内连续5日无新增感染者;辖区内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5天后已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均已转移至集中隔离场所;人员排查、健康监测、个人防护、清洁消毒、垃圾处置、宣传引导、服务保障、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辖区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良好”的标准,经申报、审核、评定,现将我县第二批“无疫小区”公布如下: